提名委員會

本公司於民國114年5月29日設置提名委員會,本委員會旨在健全董事會功能及強化管理機制,秉於董事會之授權,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,忠實履行下列職權,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:

  • 制定董事會成員所需之專業知識、技術、經驗及性別等多元化背景暨獨立性之標準,並據以覓尋、審核及提名董事候選人
  • 建構及發展董事會及各委員會之組織架構,進行董事會、各委員會、各董事之績效評估,並評估獨立董事之獨立性
  •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進修計畫及董事之繼任計畫
  • 其他董事會決議由本委員會辦理之事項

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推舉至少三名董事組成之,其中應有過半數為獨立董事,並由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。

本屆委員任期:民國114年5月29日至117年5月28日,委員計5人,成員包括董事長梁修宗、董事瞿瑞華,以及獨立董事唐迎華、呂瑞文及朱瑋齡,並由唐迎華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