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訊安全
本公司於109年6月28日起,順利取得ISO/IEC 27001:2013:(UKAS)核發之ISO27001證書,並於113年08月08日完成ISO/IEC 27001:2022:(UKAS)、CNS 27001:2023(TAF)轉版認證程序,目前證書有效期為113年08月08日至115年06月28日。本公司同時於113年08月08日完成ISO/IEC 27701:2019:(ANAB) 認證程序,目前證書有效期為113年08月08日至115年06月28日。
本公司之「資訊安全政策」公告於公司內外部網站,資訊安全長兼召集人不定期向全體同仁宣導資安之重要性,以上執行情形已於113年10月31日向董事會及永續發展管理委員會報告。
資訊安全政策
版 本:V1.3
發行日期:113.10.22
1目的
為確保本公司維護整體資訊安全及個人資料管理,強化所屬之資訊資產的機密性、完整性及可用性,以符合相關法令、法規之要求,使其免於遭受內、外部蓄意或意外之威脅,並衡酌本公司之業務需求,訂定本政策。
2 範圍
2.1 本政策適用範圍為本公司之全體人員、委外服務廠商與訪客等。
2.2 為避免因人為疏失、蓄意或天然災害等因素,導致本公司核心資訊服務或重要資訊資產(包含個人資料)遭不當使用、洩漏、竄改、破壞等情事發生,對本公司造成各種可能之風險及危害,本公司個資人資料管理範籌特定參考控制目標與控制措施考量PII 控制者與PII處理者; 資訊安全管理範籌涵蓋4大控制主題,各領域分述如下:
2.2.1 組織控制。
2.2.2 人員控制。
2.2.3 實體控制。
2.2.4 技術控制。
3 目標
為維護本公司資訊資產之機密性、完整性與可用性,並保障個人資料之安全,期藉由本公司全體同仁共同努力以達成下列目標:
3.1 保護本公司業務服務之安全,確保資訊需經授權人員才可存取資訊,以確保其機密性。
3.2 保護本公司業務服務之安全,避免未經授權的修改,以確保其正確性與完整性。
3.3 建立本公司業務永續運作計畫,以確保本公司業務服務之持續運作。
3.4 確保本公司各項業務服務之執行須符合相關法令或法規之要求。
4 權責
4.1 本公司應成立資訊安全組織統籌資訊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事項推動。
4.2 管理階層應積極參與及支持資訊安全及個人資料管理制度,並透過適當的標準和程序以實施本政策。
4.3 本公司全體人員、委外服務廠商與訪客等皆應遵守本政策。
4.4 本公司全體人員及委外服務廠商均有責任透過適當通報機制,通報資訊安全事件或弱點。
4.5 任何危及資訊安全之行為,將視情節輕重追究其民事、刑事及行政責任或依本公司之相關規定進行議處。
4.6 定期審查、監視資訊安全暨個人資料保護目標之達成,並以文件化資訊提供。
5 審查
5.1 本政策至少應每年評估一次,以反映相關法令、技術及業務等最新發展現況,確保維持營運和提供服務之能力。
5.2 本公司應考量內、外部議題及利害相關者要求,定訂適當之資訊安全及個人資料管理制度實施範圍,經由管理階層審核、確認後實行。
5.3 資訊安全及個人資料管理制度實施範圍應定期或不定期視內、外部環境之變更或執行狀況,如:法令法規之要求、組織異動、資安暨個資事件發生、管理制度落實狀況等因素,於管理審查會議進行檢視調整。
內部議題 |
外部議題 |
利害相關者 |
利害相關者要求 |
備註 |
組織政策、目標 |
主管機關要求 |
主管機關 |
各項法令、法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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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單位要求 |
政府單位 |
各項法令、法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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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文化 |
N/A |
內部人員 |
組織內部規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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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資源需求(包括:人力、技術、預算等) |
N/A |
內部人員 |
訓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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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階主管 |
績效(KPI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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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訊安全及個人資料事件資訊技術、氣候變遷議題 |
客戶 |
合約內容(SLA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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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應商 |
合約內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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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SO國際標準、氣候變遷議題 |
ISO國際組織 |
ISO 27001 ISO 277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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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方稽核單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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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實施
6.4 本公司人員對於資訊安全表現之獎懲,依據獎懲辦法規定辦理。
6.4.1 獎勵:對於在資訊安全工作中表現優異、積極防範安全事件、主動發現並解決安全隱患的員工,給予相應的獎勵。
6.4.2 懲處:對於未能遵守資訊安全規範、導致安全事件發生或未能及時應對安全威脅的員工進行懲處。
6.4.3 主管連帶責任:若因部門管理疏失導致資訊安全事件發生,相關主管負連帶責任,並接受相應的懲處。
113年度 資訊安全管理推動組主要運作情形
- 113年3月4日發布資訊安全政策 V1.1
- 113年5月15日發布資訊安全政策 V1.2
- 113年10月22日發布資訊安全政策 V1.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