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公司於109年6月28日起,順利取得ISO/IEC 27001:2013:(UKAS)核發之ISO27001證書,並依規定持續執行認證程序,目前證書有效期為112年6月28日至114年10月31日。本公司之「資訊安全政策」公告於公司內外部網站,資訊安全長兼召集人不定期向全體同仁宣導資安之重要性,以上執行情形已於112年10月27日向董事會及永續發展管理委員會報告。

 

資訊安全政策

版    本:V1.1
發行日期:113.03.04

1目的

為確保本公司維護整體資訊安全及個人資料管理,強化所屬之資訊資產的機密性、完整性及可用性,以符合相關法令、法規之要求,使其免於遭受內、外部蓄意或意外之威脅,並衡酌本公司之業務需求,訂定本政策。

 

2 範圍

2.1 本政策適用範圍為本公司之全體人員、委外服務廠商與訪客等。

2.2 資訊安全管理範疇涵蓋4大控制主題,避免因人為疏失、蓄意或天然災害等因素,導致資料(包含個人資料)不當使用、洩漏、竄改、破壞等情事發生,對本公司造成各種可能之風險及危害,各領域分述如下

2.2.1 組織控制

2.2.2 人員控制

2.2.3 實體控制

2.2.4 技術控制

 

3 目標

為維護本公司資訊資產之機密性、完整性與可用性,並保障個人資料之安全,期藉由本公司全體同仁共同努力以達成下列目標:

3.1 保護本公司業務服務之安全,確保資訊需經授權人員才可存取資訊,以確保其機密性。

3.2 保護本公司業務服務之安全,避免未經授權的修改,以確保其正確性與完整性。

3.3 建立本公司業務永續運作計畫,以確保本公司業務服務之持續運作。

3.4 確保本公司各項業務服務之執行須符合相關法令或法規之要求。

 

4 權責

4.1 本公司應成立資訊安全組織統籌資訊安全事項推動。

4.2 管理階層應積極參與及支持資訊安全管理制度,並透過適當的標準和程序以實施本政策。

4.3 本公司全體人員、委外服務廠商與訪客等皆應遵守本政策。

4.4 本公司全體人員及委外服務廠商均有責任透過適當通報機制,通報資訊安全事件或弱點。

4.5 任何危及資訊安全之行為,將視情節輕重追究其民事、刑事及行政責任或依本公司之相關規定進行議處。

4.6 定期審查、監視資訊安全目標之達成,並以文件化資訊提供

 

5 審查

5.1 本政策至少應每年評估一次,以反映相關法令、技術及業務等最新發展現況,確保維持營運和提供服務之能力。

5.2 本公司應考量內、外部議題及利害相關者要求,定訂適當之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實施範圍,經由管理階層審核、確認後實行。

5.3 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實施範圍應定期或不定期視內、外部環境之變更或執行狀況,如:法令法規之要求、組織異動、資安事件發生、管理制度落實狀況等因素,於管理審查會議進行檢視調整。

內部議題

外部議題

利害相關者

利害相關者要求

備註

組織政策、目標

主管機關要求

主管機關

各項法令、法規

 

政府單位要求

政府單位

各項法令、法規

 

組織文化

N/A

內部人員

組織內部規範

 

相關資源需求(包括:人力、技術、預算等)

N/A

內部人員

訓練

 

高階主管

績效(KPI

 

資訊安全及個人資料事件資訊技術

客戶

合約內容(SLA

 

供應商

合約內容

 

ISO國際標準

ISO國際組織

ISO 27001

ISO 27701

 

第三方稽核單位

 

 

6 實施

6.1 本政策經資訊安全長兼召集人通過後公佈實施,修訂及廢止亦同
6.2 每年至少一次向永續發展管理委員會彙報,由永續發展管理委員於董事會中報告
6.3 本政策核定後得以書面、電子或其他方式通知同仁、與本公司連線作業之有關機關(構)及提供資訊服務之廠商,修正時亦同

 

113年度 資訊安全管理推動組主要運作情形

  1. 113年3月4日發布資訊安全政策 V1.1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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